十大赌博老品牌网站“兰亭奖—毕业创作优秀奖”评选细则
为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,激发学生毕业创作热情,提升本科教学质量,学院决定对学生毕业创作整体水平较高,单幅作品创作水平突出,深受师生喜爱的作品进行表彰与奖励。为充分发挥兰亭奖的激励作用,做好兰亭奖的评选与推荐工作,结合我院工作实际,决定制订学院兰亭奖-毕业创作优秀奖评选实施细则。具体如下:
一、组织领导
学院成立以院领导、学科主任、专业主任、书法创作学科方向负责人、教师代表等不少于五人组成的兰亭奖-毕业创作优秀奖评选工作小组,小组办公室设在教研科,全面负责评选工作。
二、评选原则
1.坚持综合创作水平与单幅作品相统一的原则。
2.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。
三、评选对象
参加评选的毕业创作作品必须是在学院就读期间本人创作的作品。
四、评选时间
每年毕业创作展览期间。
五、评选数量
每届评选七幅作品
六、评选程序与方法
初选阶段:评委对所有学生的四幅作品进行打分,总分排名进入前30%的同学进入复评。
复评阶段:单幅作品评委分数相加的前十名同学为兰亭奖-毕业创作优秀奖候选人(如一位同学有两幅或以上作品进入前十则只选最高分的一幅,第十一名依次递补,单幅作品分相同则参考四幅总分,高者优先)。
现场测试:进入获奖候选的十位同学,需现场书写获奖作品的局部或全部,确定获奖作品为本人创作无误,则前七名确定为兰亭奖-毕业创作优秀奖获得者。
凡是获奖的作品均由学院收藏,以供日后展览交流之用。
七、奖励办法
获奖者由学院表彰,并颁发学院荣誉证书和奖金。
八、其他
本细则由学院兰亭奖评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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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5月